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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梯五方通話的法規和國家標準
來源:未知
│ 發表時間:2021-03-27 | 瀏覽數:載入中...
五方通話并不是法規和國家標準的直接要求,法規和國家標準上寫得比較原則,而采用五方通話是滿足這些法規和國家標準的比較簡明的方法。
現在提供一些法規和國家標準的規定供參考:
電梯五方通話的法規和國家標準
TSG T7002-2005《曳引和強zhi驅動式電梯型式試驗細則》(該細則是法規級的)
18.1
轎內報警裝置
轎廂內應裝設乘客易于識別和觸及的報警裝置
18.2
報警裝置的電源
該裝置的供電應來自緊急照明電源或等效電源(連接到公用電話網的除外)
18.3
轎內報警裝置的型式
緊急報警裝置應采用一個雙向對講系統,以便與救援服務持續聯系。在啟動此對講系統之后,轎內被困乘客應不必再做其它操作
18.4
對講系統
如果電梯行程大于30m,在轎廂和機房之間設置由緊急電源供電的對講系統或類似裝置
18.5
井道內的報警裝置
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員存在被困危險,而又無法通過轎廂或井道逃脫,應在存在該危險處設置報警裝置。該報警裝置也應符合上述
18.2和18.3條的規定GB 7588-2003《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》(該規范是強zhi性國家標準)
5.10
緊急解困
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員存在被困危險,而又無法通過轎廂或井道逃脫,應在存在該危險處設置報警裝置。
該報警裝置應符合14.2.3.2和14.2.3.3的要求。
14.2.3
緊急報警裝置
14.2.3.1
為使乘客能向轎廂外求援,轎廂內應裝設乘客易于識別和觸及的報警裝置。
14.2.3.2
該裝置的供電應來自8.17.4中要求的緊急照明電源或等效電源。
注:
14.2.3.2
不適用于轎內電話與公用電話網連接的情況
14.2.3.3
該裝置應采用一個對講系統以便與救援服務持續聯系。在啟動此對講系統之后,被困乘客應不必再做其它操作。
14.2.3.4
如果電梯行程大于30m,在轎廂和機房之間應設置
8.17.4
述及的緊急電源供電的對講系統或類似裝置。以上兩項法規和國家標準都是必須執行的。